重磅!国家数据局: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
国家数据局发布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。这对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意义重大。
公告提出,到2029年,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,初步形成横向联通、纵向贯通、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,构建协同联动、规模流通、高效利用、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,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,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。
公告核心点概括如下(建议读原文):
01
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面向社会提供多方面数据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,涵盖数据采集、汇聚、传输等能力。
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由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共同构成,与网络、算力设施紧密相关,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。公告愿景明确,主要目标是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与利用,构建完善的算力供给、网络支撑和安全体系,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,赋能新兴产业发展,最终达成 “汇通海量数据,惠及千行百业,慧见数字未来” 的愿景。
推进路径分阶段实施,当前处于起步阶段,未来几年将通过试点试验、制定标准规范、完成顶层设计等逐步构建起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基本格局。
02
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总体功能强大
在数据可信流通方面,要打造低成本、高效率、可信赖的流通环境,确保数据安全有序流动,符合多方面要求,推动数据在多场景创新应用。
高效算力供给上,需建立多元异构算力统筹调度能力,解决算力资源分布和调度难题,提高计算效率与资源利用率。数据高速传输层面,构建高效弹性的传输网络,为核心场景提供高速稳定服务,降低传输成本,促进数据大规模共享流通。全程安全可靠方面,构建动态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,保护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,推动安全防护模式转变。
其总体架构包括技术架构和主要构成。技术架构具备八大能力,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是重要部分,网络设施和算力设施不断升级,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可靠运行保障。主要构成以行业、区域数据基础设施为主体,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为重要组成,各设施相互协同,共同推动建设发展。
03
建设重点方向涵盖五个方面
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,需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数据目录、数字身份体系等,实现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。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,包括推动数据标注产业发展、构建数据资源开放目录、推进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建设等,提升数据供给质量和效率。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,要建立可信流通机制,探索多种新技术设施建设,促进数据大规模流通。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,需优化布局数据交易场所,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,构建交付基础设施,推动技术创新,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。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,通过加强场景牵引,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,培育新产品和新服务。
04
五大方向推进算力底座建设
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,推动多元异构算力协同发展,强化枢纽节点定位,建设监测调度平台。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,降低传输成本,实现算力资源高效对接。推进算力与数据、算法融合创新,壮大产业生态,提升数据处理能力。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,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,优化能源管理。推进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协同,建设安全服务保障平台,强化枢纽节点安全防护。
05
三方面健全组织保障体系
为保障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,需健全政策保障体系,出台相关政策文件,加大投资支持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。加快技术创新探索,支持先行先试,推动关键技术攻关。强化标准和人才支撑,制定标准规范,加强国际合作,推动人才队伍建设。
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、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、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,应积极推进各项工作,确保目标顺利实现。
建设高速数据传输网,解决传输问题,推动传统网络设施升级,布局多种网络,保障数据高效传输。构建多层次安全保障框架,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流通利用层面保障数据安全,防范内外部风险。
来源:数据交易网